8-04-2004 正式声明 失踪人员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60届年会。2004年4月8日——议程第14条第4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发言。 感谢主席先生:
此外,还应当采取一些法律措施。 例如,一些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所遵守的补充性的、更详细的指导方针应当在国际层面上予以制定和遵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还认为,“关于起草一个旨在保护人们免于被迫失踪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两会期间开放式工作小组”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在这一新文件中,应将一切能够对防止被迫失踪起直接作用的具体措施规定在内,例如,对有关逮捕、转移和释放等情况进行正式登记,以及对死者和遗体进行充分照管。然而,即便尽一切努力进行预防,被迫失踪依然可能发生。因此,此新文件应考虑失踪人员亲属的需求。这些需求包括:获得关于其失踪家庭成员个人下落的信息;对导致人员失踪的事件予以确认;将违法的犯罪者绳之以法;获得必要的物质、金钱、心理和法律上的支持。 各国的国内法应确保现存国际法的实施,并且,在必要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预防人员失踪,并更好地对失踪人员的家人提供支持。有关实施措施应当致力于解决诸如下列各方面的问题:身份辨明的方法;家庭消息的交换;拘留和监禁程序;对死者和遗体的适当处置;个人信息的保护;家人知晓其失踪亲属下落的权利;以及被报告失踪之人的法律地位及对其家庭成员的影响。 主席先生,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将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采取具体行动。它呼吁所有政府和相关政府间与非政府组织对此予以支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还希望可以得到人权委员会以及人权高级专员的大力支持。 谢谢主席。 注释: 1. 可参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报告:失踪人员及其家人——关于在政府与非政府专家国际大会(2003年2月19日-21日)之前所开会议的结论的摘要》(英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失踪/01.2003/EN/10)——可索要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