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国际刑事管辖:特设法庭
©ICRC/T. Gassmann/V-P-rw-d-00026-18
卢旺达,1994年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由安全理事会建立,其目的是在南斯拉夫动乱和20世纪90年代的卢旺达种族灭绝中惩罚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联合国还管理科索沃的国内刑事司法系统。塞拉利昂和联合国最近达成一项协议以建立特设法庭从而起诉在其近期动乱中发生的国际及国内罪行。目前正在协商为起诉柬埔寨红色高棉时期的罪行而建立一个类似的法庭。 红十字国际评论 包括 PDF 30-6-2003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在“严重违反”制度和个人刑事责任方面的发展载于《红十字国际评论》,2003年,第850期, 第351-385页 (信息资源\《红十字国际评论》\2003年文章选集) 红十字国际评论 包括 PDF 其它网站 23-2-2005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法庭结构和构成。控告与诉讼。判决。法庭出版物(法学和年度报告的总结)。可查看参考文件(法庭规约,程序与证据方面的规则等)。关于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Slobodan Milosevic)审判的信息。 (信息资源\其它网站\国际法) 其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