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集束弹药公约
18-11-2008 法律专题概述
情况介绍:描述各国在国内实施国际人道法这一具体文件所包含之规范的义务。
在遭受过集束弹药攻击的国家已有数千名平民伤亡,而《集束弹药公约》正是为了应对集束弹药造成的苦难。2008年5月,107个国家缔结了禁止此类武器的国际条约。促成本公约的谈判属于“奥斯陆进程”的一部分,该进程由挪威率先发起,其目标是到2008年底之前缔结一项关于集束弹药的条约。约文现已最终定稿,该公约将于2008年12月3日开放签署。
作为国际人道法家族中的一个重要新成员,《集束弹药公约》巩固了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基本习惯国际人道法规则。这些规则要求冲突各方:在任何时候均须区分平民与战斗员;仅对军事目标展开直接攻击;并始终注意不伤及平民及民用物体。根据公约的规定,集束弹药将和爆炸型和扩张型子弹、化学武器、生物武器、杀伤人员地雷、使用无法检测碎片的武器以及激光致盲武器一样,被视为国际人道法禁止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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