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档页面:可能包含过时信息!
  • 发送页面
  • 打印页面

习惯国际人道法地区性圆桌会议将于北京召开

23-10-2006 新闻稿

2006年10月25-26日,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中国国际法学会将在北京建国饭店举办习惯国际人道法地区性圆桌会议。本次会议旨在习惯国际人道法的适用性、实际性和有效性方面广泛听取各政府部门(外交、武装部队)和学术界的意见。

来自中国、日本、韩国、蒙古、越南、缅甸、菲律宾、马来西亚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十个国家及组织的约50名代表将出席会议,他们分别来自外交、军事及国际法领域。会议主题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关于习惯国际人道法的研究背景和成果”。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大法官将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词。
 
国际人道法是在武装冲突期间用于保护没有参加武装冲突(如平民)或不再参加武装冲突的人员(如伤病员和战俘等)以及限制作战手段和方式的国际法总称。《日内瓦四公约》及其1977年两个议定书构成了国际人道法的主体,它们中的许多条款被认为是对既存习惯国际人道法的编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自成立之初即致力于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宣传和执行工作。
 
为了进一步促进国际人道法的执行,1995年12月第26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正式委托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编写一份习惯国际人道法规则的报告。在长达十年的研究过程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广泛收集包括中国在内各国的实践资料,并多次征求政府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2005年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这项研究成果,共两卷,第一卷为习惯法规则汇编,第二卷为有关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实践情况汇编。
 
自这个研究出版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分别在欧洲、美洲、亚洲(印度、马来西亚)等地区召开圆桌会议,介绍、宣传研究成果并听取政府部门(外交、武装部队)和学术界的意见。与会各方对这个研究基本上给予肯定和认同,同时也对进一步完善本研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率先批准《日内瓦四公约》议定书的国家,在国际人道法方面的实践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中国军方已在此方面开展长达15年的合作。随着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于去年7月在北京正式设立,双方的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另见:    

  • 习惯国际人道法圆桌会议的日程表, PDF文件(120kb)
  • 更多有关习惯国际人道法的信息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  

  法律官员:郭阳  

  电话:+86 10 8532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