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国维和行动的专家会议报告:与国际法的适用性有关的问题
30-10-2004 出版物 索引号. 0912
2003年12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总部设在日内瓦的国际人道法大学中心(University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共同组织了一次专家会议。此次会议重点讨论了在联合国授权基础上开展行动并处在联合国、某国或某地区指挥之下的多国部队。现在可以下载此次会议的完整报告。
本次会议被分为三个单元。其中的两个单元讨论国际人道法的适用性问题,另一个单元讨论国际人权法的适用问题。
国际人道法的适用性问题“超越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的可适用性问题
在会议期间,专家们对以下问题展开了讨论,即在何种情况下经联合国授权的部队可能成为武装冲突的一个当事方,以及它们应该遵守国际人道法的哪些规则。有关国际条约,如1994年《联合国人员及有关人员安全公约》和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等,已经就人们考虑到的一些因素做出了规定。
就处于联合国指挥和控制之下的部队而言,与关于联合国部队遵守国际人道法的秘书长公告的适用相关的一些问题也得到了讨论。
在专家会议期间所辩论的另一个主题是:就根据联合国授权但未经相关国家同意而部署在一国领土上的多国部队而言,有关占领的法律是否应该适用。在根据联合国的授权所开展的行动框架内,尽管1949年《日内瓦第四公约》的可适用性问题很少得到承认,但是该公约的规定事实上有时会被多国部队所援引。因此,会议也对事实上适用占领法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缺乏武装对抗或占领状态的情况下,国际人道法对多国部队并不适用,或者已不再能够继续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国际人权法以及部队部署国的法律和规章仍能继续适用。
就多国部队对一国领土实施着控制这种情况而言,国际人权法的实施有时实际上是十分困难的。导致这种情形的一个原因在于,国际人权法的法律框架是为各国设计的。维和行动的使命正在从提供援助和支持向直接对一国领土实施某种程度控制发生转变,而这种转变也制造了新的挑战。会议也讨论了由在科索沃和东帝汶设立国际临时政府所引发的特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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