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重申大力支持集束弹药公约
03-11-2008 发言
2008年11月3日至7日,《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缔约国政府专家小组在日内瓦召开会议。以下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法与运动成员间合作部主任菲利普•施珀里博士在会上所做的声明。
自2000年9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呼吁制定一部专门的集束弹药国际公约以来,该公约缔约国应对集束弹药造成的巨大人员损失的国际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大力支持的《集束弹药公约》在都柏林获得通过,为解决集束弹药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应对措施。该公约响应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有关禁止不可靠且不精准的集束弹药的呼吁。我们恳切希望各国在奥斯陆签署该公约,并将批准和实施其条款列为首要事宜。我们认为,该公约所采用的综合方案将最终终止集束弹药对平民居民造成的无尽伤害。
然而,我们承认一些国家在近期内可能还无法遵守《集束弹药公约》。但我们欣喜地发现,在政府专家小组框架下,更多拥有大量集束弹药储备的国家开始研究如何应对集束弹药造成的人道问题。
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而言,此次政府专家小组会议的关键挑战是确定《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在应对集束弹药问题上所能做出的贡献。我们认为,这些贡献不仅应在实地发挥作用,还应与《集束弹药公约》形成互补而不是与其条款相悖。在这一点上,关键的判断依据是所提出的草案是否会令那些已被《集束弹药公约》禁止的武器的使用合法化。在《集束弹药公约》的准则获得通过之后,这类提案可能会对国际人道法的清晰度和一致性产生负面影响。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密切关注政府专家小组就因集束弹药具体的技术特点而限制其使用所进行的讨论以及7月、9月和上周五传阅的草拟规则。我们承认各国在这一框架下所做的努力,也深切关注现有议定书草案第4条有关确保子弹药可靠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仅有这方面的限制或禁止条款并不足以应对现实存在的人道问题。的确,这会导致那些与集束弹药的不精准及大量使用有关的人道问题一直延续下去。鉴于此,我们将劝说各国认真考虑其他方案,如全面禁止转让集束弹药。在这一点上,我们欣喜地注意到,现有议定书草案中包括立即禁止转让1990年前生产的某些集束弹药的规定。然而,要使这一规则全面生效还需要从许多方面加以巩固。我们将在讨论中适时重提这一点。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希望继续就国际人道法规则展开讨论,这些规则可能成为《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关于集束弹药的议定书的内容。虽然九月会议没有讨论主席文件中有关这方面的内容,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及许多代表团之前都对议定书草案遗漏了一些已适用于集束弹药的现行规则表示过担忧。对于适用于集束弹药的现行法律的地位以及遗漏的规则是否仍与规范这些武器的使用密切相关,此类遗漏可能会造成不确定性。我们希望在接下来几天的工作中能解决这一问题。
主席先生,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赞赏各国近年来为解决与集束弹药使用相关的现有和新增的人道问题所做出的每一份努力。这些努力包括在清除威胁居民的未爆炸集束弹药方面的投入,对受害者的援助,暂停使用集束弹药以及销毁特别危险的某些集束弹药和较早的库存。“公众良心”的呼声、奥斯陆进程以及政府专家小组的工作都推动了此类行动的开展。无论取得的成效如何,此类工作都将而且必须持续下去。然而,如果讨论中的规则要纳入国际人道法中,无论是泛泛来说为了国际人道法还是具体到为了《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我们都强烈要求这些规则务必清晰且无歧义。至关重要的是,为了实现人道目标,必须以可预期且连贯一致的方式来实施这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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