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的外交会议
05-12-2005 发言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雅各布•克伦贝格尔博士的开幕词:
部长女士,诸位大使阁下,女士们,先生们,
本次会议应当在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真正普遍性方面迈出决定性的一步。引用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第一条的表述,“本议定书重申并补充四个日内瓦公约以及在可适用时,其已有的两个附加议定书有关红十字、红新月、红狮与太阳等特殊标志的条款,并在与这些条款规定的相同情形中适用。”
通过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本次会议将重申现有的与标志有关的国际人道规则,并引进一个具有同等地位和相关性的新增标志。
长期以来,在各国政府的协助下,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一直在寻求关于标志问题的全面的、一劳永逸的且在内容和程序上均能为各方接受的解决办法。1999年和2003年,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通过了支持该目标的诸项决议。在2005年11月16日至18日于首尔召开的会议上,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代表会议一致通过了一项决议,该决议敦促各国红会与各自政府接洽,以便向它们强调为以后尽快实现普遍性原则的目的而通过在本次会议上采纳所建议的第三附加议定书草案来解决标志问题的必要性。
正如你们所知道的,代表会议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各组成部分的代表汇集一堂讨论运动各方面问题的机构。作为首尔会议以及国际人道法“监护人”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我恳请你们支持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达致普遍性的目标,并通过采纳保护武装冲突受害者的一个新增标志来促进国际人道法的有效执行。
关于标志的第三附加议定书具有绝对的人道特性。作为国际条约,它必须被日内瓦公约缔约国采纳。因此,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需要并请求你们的支持,以实现普遍性和尽其所能地最好地完成其使命。我感谢瑞士政府,尤其是外交部长卡尔米雷夫人、戈代和普菲尔特大使在这个重要的人道问题上所作的贡献和召集了今天的会议。
一周前,这是在这个大楼内,以色列红大卫盾会主席和巴勒斯坦红新月会会长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和行动安排协议。在不同问题所达成的确切措词上,这些文本反映了各方所承担的强烈的共同人道义务以及合作和互相尊重的真正精神。上述两个红会经常在非常困难的环境下令人尊敬地执行人道任务的奉献精神和勇气值得赞扬。通过采纳第三附加议定书,你们可以为它们的人道任务提供便利。谅解备忘录开宗明义:“以色列红大卫盾和巴勒斯坦红新月会致力于促进采纳1949年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并为它们获得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成员资格铺平道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及常设委员会支持这些目标。我希望本次会议也能如此。
为了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普遍原则的信誉和以那些需要最大可能保护和协助的人们的名义,我将感激你们在本次会议上采纳第三附加议定书,我将真的十分感激。是采取行动的时候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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