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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国际人道法

16-11-2005 发言

2005年11月16-19日,在首尔召开了代表会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法与运动成员间合作部主任弗朗索瓦•比尼翁(François Bugnion)在会上的演讲稿

主席先生,
 
红十字与红新月标志下的亲爱的朋友们,
 
女士们,先生们,亲爱的同仁们,

温斯顿•丘吉尔在一篇他认为过于冗长的报告的封面上写道:“这篇文章,以其长度,打消了人们阅读它的想法。”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剑桥大学出版社最近出版的《习惯国际人道法》有5000多页,因此可以说它有效地打消了人们阅读它的想法。

然而,这一研究追溯了国际人道法的根源:习惯国际法。

实际上,国际人道法最初就是一系列习惯规则,而且几个世纪以来它在本质上一直是部队在战场上所遵守的一系列传统和习惯。

所有文明都发展了限制战争中暴力行为的规则,我们尽可能久远地追溯人类历史中的此类规则。直到19世纪中期,这些规则完全是以传统和习惯为基础的。

 
  • 这些规则得到遵守是因为它们反映了军人荣誉的要求,体现了世界各地都存在的骑士规范。
  • 它们得到遵守是因为它们已经得到了数代人的认可;
  • 它们得到遵守是因为对于预防战争中无限暴力的倾向它们是必要的;
  • 它们得到遵守是因为人们认为它们以宗教原则为基础而且反映了神的指示。
这些习惯规则已经存在了数个世纪,相比较而言,于150年前开始的对武装冲突法的编撰只是近期的事情。
 
尽管现在国际人道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文化,但习惯的重要意义不应忽视。
 
就此而言,有两个主要原因:  
  • 首先,法典化常常意味着就最低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因而基于条约规则的实际内容没有充分满足武装冲突带来的所有保护需求;对于那些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基于条约的规则,情况尤其如此。
  • 其次,尽管目前所有国家都受到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约束,但对于1977年《日内瓦公约附加议定书》等其它条约而言,情况却并非如此。通常,条约仅对缔约国产生义务,但根据其定义,习惯适用于所有国家。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为什么开展这项研究?  

1995年12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26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要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在代表不同地理区域及不同法律体系的国际人道法专家的协助下,并通过与来自各国政府和各个国际组织的专家进行磋商,编写一份关于可适用于国际性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习惯规则的报告,并将该报告分发给各国及相关国际组织。”
该项研究是如何开展的?  

在回答此问题之前,有必要重申一下什么是国际习惯法。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将习惯定义为“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因此习惯法由两个要素汇集而成:

 
----首先:通例:当遇到类似情况时,各国一般都采用相同的态度;国际法院认为这种通例必须是“广泛的”而且是“实质上一致的”;
    ----其次:法律见解:各国表现得大体一致是不够的;必须表明它们这样做是因为它们认为自己必须这样做:
  我们如何才能确定一个既定规则是习惯性的呢?国家实践和法律见解的所有表现都与国际习惯的形成和确定相关,尤其是:
  • 军事手册,
  • 国内立法,
  • 正式声明(例如抗议、宣言等),
  • 各国在国际会议中所采取的立场,例如在通过一些条约款项时的全体一致,或禁止做出保留,
  • 对战场行为的官方报告,
  • 国内法院的决议
  • 国际法院的决议
从全世界收集国家实践是一项重大挑战,也是一个巨大的研究项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就此得到了100多位学术和政府专家的帮助。

作者所依据的报告来自47个国家,包括安全理事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及世界其它国家和数个目前或最近卷入了武装冲突的国家,这些报告反映并分析了众多国家的实践。

此外,基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档案,作者对大约40场近期武装冲突的实践进行了研究。

还收集并分析了145个国家的军事手册或国内立法。

在评估过程中,由12名具有国际声望的杰出法律教授组成的指导委员会负责督导整个研究过程,他们为研究的作者提供了很多帮助。

这一复杂的过程解释了为什么这一研究几乎耗时十年才得以完成。
 

  成果 就在眼前:它分为两卷:  
-卷一:大约650页,说明了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以及161条带有评注的规则;解释了规则的内容和范围以及它们因何被视为习惯规则;
    -卷二:4400多页的文件介绍了世界各个地理区域中国家实践的证据。
 

卷一正在被译成阿拉伯语、汉语、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
 
 

  该研究的主要结论是什么?

    1.首先, 该研究表明:就国际人道法规则和原则所达成的一致要比条约批准所显示的更加广泛。

虽然《日内瓦公约》已经得到了全球通过,但其它条约还没有。然而后者包含了已经在国际社会得到广泛支持的大量原则和规则。该研究表明各国拥有大量相同的法律规则;各国均已接受的一系列规则就形成了习惯国际人道法。

对于有关敌对行为的法律,情况尤其如此。
 

  2.其次, 该研究表明许多习惯规则 对国际性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均适用。事实上,在作者确认的161项习惯国际法规则中,只有12项仅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 2项具体针对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余下的147项对国际性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均适用。这一结论极为重要,因为目前90%的武装冲突都是非国际性的,而且《日内瓦公约》及其《第二附加议定书》中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条款仅为这些冲突的受难者提供了最低保护。各国一直都不愿意在外交会议上承担适用于内战的法律义务。该研究表明在实践中它们已经承担了广泛得多的义务。   3. 第三, 该研究解释了国际人道法的普遍性。作者不但考虑到各个大陆的国家实践,而且该研究还表明全世界、所有文化和文明都已经对现代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就这一研究而言,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立场是什么?  

显然,该研究首先是一项根据科学研究原则开展的学术工作;它反映了作者对于习惯国际人道法现状的观点,而不是他们或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它的期望;换言之,作者们尽量避免愿望式的思考方式,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也尊重作者和对此研究做出贡献的专家们的学术自由。

因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坚信该报告尽可能精确地反映了当代习惯国际人道法的面貌。因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肯定会参考此研究,并在未来为武装冲突受难者提供保护和援助的工作中将其作为指导。

然而,不应将此研究视为习惯国际人道法的定论,因为该研究并不详尽,而且习惯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我们希望此研究能够成为充分讨论该法实施、澄清和发展的基础。
 

  对于各国红会而言,此研究还有哪些额外的价值?  

我们相信该研究为所有运动成员提供了与国家当局、武装部队、学术界和武装冲突各方进行讨论的稳固平台。

我们也相信该研究为各国红会传播国际人道法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因此,我们鼓励各国红会尽可能广泛地传播此研究成果。

我们于今年早期在伦敦、海牙、奥斯陆和蒙特利尔,以及这星期在赫尔辛基和斯德哥尔摩发布了此项研究,在这点上,我们要感谢与各国红会非常成功的合作。我们在华盛顿和纽约也介绍了这一研究。明年,我们将在布鲁塞尔、亚的斯亚贝巴、新德里、安曼、巴黎、北京、吉隆坡、莫斯科和其它地方召开会议以继续发布此项研究。

此研究就在你的面前。你已经得到了一套。我们希望:它会成为提高我们对国际人道法和保护战争受难者理解的有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