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最新内容 | 联系我们
(截至2004年3月1日) 27-02-2004 (截至2004年3月1日) 以下是已知的已经制定立法以实施《公约》的缔约国的名单。欢迎其它国家提供有关其所采取的立法措施的其它信息。 澳大利亚 奥地利 比利时 巴西 布基纳法索 柬埔寨 加拿大 哥伦比亚 哥斯达黎加 捷克共和国 法国 德国 危地马拉 洪都拉斯 匈牙利 冰岛 意大利 日本 列支敦士登 卢森堡 马来西亚 马里 马耳他 摩纳哥 毛里求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