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一项遭到普遍误解的原则——又一次受到了攻击。
然而,我们这些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工作的人仍然坚信中立性为我们的行动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这篇文章讨论了经常被用于反对中立原则的5个理由,而且,在人们对世界的看法变得越来越具对抗性,似乎只为中立原则留下了很小空间的今天,这篇文章也提出了它自己的若干问题。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中立性
“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来说,中立性并不意味着一种超然态度,而是体现了对战争受害者的同情……”。
首先,简要谈谈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是如何看待中立性的。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来说,中立性并不意味着一种超然态度,而是体现了对战争受害者的同情——在语源学上,该词意为“共患难”——或表明与他们在一起。中立性也不意味着冷漠或缺乏感情。
恰恰由于我们的感情对那些我们致力于给予帮助的人们的苦难并非是“中立的”,因此我们才必须遵行在政治、宗教和意识形态上的中立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接近他们。正是由于我们拒绝接受一个被各种利益、意识形态和文化冲突撕裂的世界,所以我们才努力说服各方,表明我们的行动是不偏不倚的,而且决不可能以任何方式作出其它不同的解释。
这是我们在一个高度分化的世界里搭建桥梁的方式。人们并非生来就是中立的,中立的立场是人们所选择的。而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人们是不会与自己的天性作斗争的。虽然拒绝对人类失望可能意味着缺乏现实主义的态度,但是,拒绝偏袒并不表明缺乏勇气。
对中立原则的5个误解
中立原则是幼稚的
有些人认为,相信人道行动可以是中立的,这是一种幼稚的想法。所有这样的行动必然是政治性的——因为它会产生政治影响。
根据这种看法,非政治化人道行动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尽管人道行动与政治行动必须分离的原则被公认为未能完全考虑潜在问题的复杂性,但它能够使人理解,人道机构并没有自己的政治目标,而且它们的工作是无私的。
尽管去监狱探视一名著名的反对派人士极可能会引起政治上的回响,但是人道组织这样做的目的却完全是出于人道的。这种情况下的中立性就意味着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并不对入狱原因或任何有关意识形态的问题发表评论。
中立原则是烟幕
反对中立原则的第2项理由来自这样一种观念,即,尽管人道组织声称自己是中立的,但实际上,它们不仅具有政治倾向性,而且还属于一个宽松意义上的“反对派”,它们利用保护人权作为烟幕,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即推翻一个政权或给一个占领当局施加压力。
这种观点的错误之处在于,它混淆了许多自认为是人道组织,但实际上其身份、职责和行动原则却极为不同的组织。这其中,有些组织附属于政治运动,而另一些,例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则是独立的。
在那些具有政治倾向性的组织当中,有些组织反对它们的政府,而有些则是政府的工具。
尽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代表都有他们自己的政治观点,而这些政治观点毫无疑问有着很宽的覆盖面,但是,作为一个中立组织的代表,他们不能表达他们的那些观点。因此,对问题的所有方面进行分析,并避免做出草率结论是十分重要的。
“人道组织不能充当政府外交政策的工具……”
上述论点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人道的”这一术语是否只能应用在那些符合一套特定标准的组织身上。考虑到这恰恰是为保持人道行动完整性所必备的要求,许多组织都采用了一套行动守则。
某些标准被认为是特别重要的,例如,必须是因应现实需要并且是在无歧视的情况下给予援助;相关组织也许会支持某种政治或宗教观点,但它所提供的援助不能被用来推广那些观点;人道组织不能充当政府外交政策的工具。
通过采用一套行动守则,这些组织在这些问题上表明了它们人人可见的清晰立场。相对于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将各种组织所实施的范围广泛的行动都贴上“人道”标签的做法而言,承认它们之间存在的差异则更具建设性。
中立原则是消极服从
第3个经常听到的观点是,保持中立就是没有对那些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采取反对的立场,或者——更糟的是——它等于是耻辱地放弃原则。
根据这种观点,中立原则被看作是对那些侵犯或违反人道法行径的胆怯的沉默。随着全面战争观念的复苏,回应这种批评则显得更为急迫。
不应混淆中立性与保密性。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中立性有着非常明确的目的,那就是,使该组织能够赢得冲突各方的信任(无论它们采取什么样的姿态),并因此得以帮助所有受害者。中立性只不过是达到此目的的手段。如果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不保持中立,那么它将无法在前线疏散伤员或者遣返战俘。
如果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救护车中运送带枪的士兵,后者将会立刻遭到射击。至于保密性,它是一种工作方法,是一种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首选的说服手段。该组织与冲突各方达成以信任为基础的协议。根据该协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承担了向冲突各方秘密通报它所发现的,在它们的管辖区域内——尤其是监狱内——发生的侵害事件,而冲突各方则承诺结束这些侵害行为。
这并不是沉默、胆怯或是妥协。如果一个国家的监狱不卫生、过度拥挤并由那些虐待囚犯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那么与该国的安全部长讨论此事要比在报纸上发表一篇谴责这些事实的文章更加困难。
然而,保密性是有限度的。当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代表注意到严重违反人道法的行为不断发生,他们的保密方法起不到任何作用,且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认为公开事实对其致力于保护和帮助的人们更有利的时候,该组织则会向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发出通告,提请它们注意它们在该公约下所负有的确保人道法得以遵守的义务。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完全知道,有时公开的谴责……更为有效”。
换句话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完全知道说服方法是有限度的,而公开谴责——这是诸如人权观察或大赦国际这样的组织喜欢使用的行动方法——有时(尽管并不总是)更为有效。
当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因为其说服工作没有结果,而决定对违反人道法的行为采取公开立场之时,其出发点并非中立原则,而是出于保密性的实践。
只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能够客观地、并以对所有各方都平等适用的原则为基础行事,那么,它可以公开反对诸如袭击平民、毁坏住宅和立即处决等行径,而并不对导致这些悲剧的冲突的任何一方表示支持。
换句话说,应该明白的是,那些批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未能对违反人道法的行为进行公开谴责的人所提出的并非是其中立性问题,而是它在特定冲突中,过多依赖说服作为终止违法行为有效手段的判断。
有时他们是正确的,正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已经承认的有关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行动。因此,置疑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立场可能是有用的。但是,如果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中立原则提出疑义,那么批评者们则在不经意间恰恰损害了他们所要维护的目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中立原则的依赖是其长期坚定信念和实践经验的结果。
一个人道组织的中立性不能是部分的或间断性的。但是,只要依据清晰界定的标准行事,偶尔其行为也可以构成对保密性原则的例外。
中立原则与“正义战争”
人们所提出的第4个观点以重新出现的“正义战争”的观念为基础。那些相信自己有合理的理由发动战争的人倾向于误解那些基于其中立性而不支持他们的人。
他们感到,如果一项目标是正义的,则战争就是合法的,而且目标会使手段具有正当性。如果是这样,那么每个人都应该参与他们的斗争。
然而,在我们看来,对于一个旨在对战场上的冲突受害者提供救助的组织而言,“正义战争”的观念使得保持中立性变得更为必要。很少有交战方认为他们的战争不是正义的,但是这并不会使其敌对方也觉得战争是正义的。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绝不能落入陷阱,声称某些战争是正义的,而某些不是……”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绝不能落入陷阱,声称某些战争是正义的,而某些不是,因为这样做等于是对战争法(jus ad bellum)——调整诉诸武力的法律——的某些问题进行裁判,而其职责仅是要求它确保战时法(jus in bello)——在战时适用的规则——得到遵守。
那些执行所谓人道干预的人可能以崇高理想或终止侵犯人权的名义这样做,但是他们可能同时也在维护国家的或地缘政治的利益。
同样,那些在意识形态、种族划分或宗教名义下作战的人也可能是以此为手段,从敌人手中夺取自然资源。如果说存在一个需要人道组织去极小心处理的问题的话,那么这就是动机的合法性问题。
举例来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不能就一场冲突的根据或一场战争在联合国宪章下的合法性问题决定自己的立场;它只能根据人道法和人道的考虑,决定战斗中的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错误的。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不能根据受害者是属于“好”的一方还是属于“坏”的一方,而对他们做出区别对待。
中立原则与“罪行”
至于第5个观点,其支持者基于道德理由声称,某些人相对另一些人而言,更不值得受到国际人道法的保护,这些人就是那些在受伤、生病或被俘之前实施了暴行的人。
如果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遵从这种思维方式,那么它就必须对那些它致力于帮助的人进行判断,并因此在“无辜者”和“有罪者”之间做出区别对待。
这是一个危险的处境,它将导致以群体联系而非个人行为为基础去进行判断。这种方法与公正原则是相悖的,而该原则乃是人道法和人道行动的基石。
尽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代表可能会对某些理想缺乏同情或不赞同他们所接触的某些人所实施的行为,但是他们尽力将这种情感放在一边,以便于能够对这些人提供所有人类都有权享有的保护和帮助。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代表的工作是建立在以下前提的基础之上的,即每一个人精神、肉体和灵魂的完整——尊严——应该根据为个人提供保护的国际条约无差别地受到尊重。
在任何情况下,在“无辜者”和“有罪者”之间做出区分都是不可行的,因为这将要求人道组织在司法程序进行之前作有罪推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并不是法院,其代表也不是法官。而且,该组织的职责恰恰在于保护那些有关各国或团体可能寻求报复的人。
中立原则的复杂性
因此,中立原则仍然像过去那样是一个有效的原则。那么,遵守这一原则是否会使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日子好过些呢?事情要是如此简单就好了!
首先,中立原则带有隔阂、冷漠这种不合宜的意思。然而,它并不意味着缺乏情感。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可以而且也必须谈论人类的苦难,但是,其代表在面对人类的苦难时,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表露他们的感情而又不表现出对某一方的支持呢?
其次,中立原则可能被误解认为,它意味着人们必须在其所采取的所有公开立场或发出的警告中寻求最佳平衡。该如何避免这一缺陷呢?
最后,将来的冲突可能伴随着越来越多的破坏行动和恐怖行动,而这些行动毫无疑问将增加进行公开谴责的压力。尽管谴责那些旨在制造恐怖的行为是合理的,但是这样的批评将会导致更加难以取得那些将犯罪者视为英雄的本地居民的信任。
另一方面,如果努力维护对那些具有实施此类罪行嫌疑的人加以保护的法律,则这种行为有时又会遭到那些支持与恐怖主义作斗争的人士的置疑。
“……决不允许使独立、中立和公正的人道组织行动成为全面战争的牺牲品……”
事实是,我们的任务决不轻松,而且人道组织可能会对“中立性代表什么”这个问题持有不同的看法。
我们面临着两难境地,有时我们不得不在明知并没有完美答案的情况下,对不同的解决方案做出权衡——这正是为什么在人道组织内部的对话将有利于做出更有见地的选择的原因。但是,我们所能确定的一件事是,决不允许使独立、中立和公正的人道组织行动成为全面战争的牺牲品。
更多读物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发生违反国际人道法的事件中的行动》,《红十字国际评论》(IRRC),第221号,1981年3-4月,第76-83页。
- 《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以及非政府组织(NGOS)灾难救助行为准则》,1993年10月29-30日于伯明翰由代表会议通过。还可以参看J. 伯尔顿(主编):《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以及非政府组织灾难救助行为准则》,《纽约文件》7,1994。
- 《中立原则:人道主义者的秘诀?》,无国界医生(MSF),2001年5月19日在无国界医生瑞士分部大会上进行的公开辩论报告。
- 《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章程》,1986年于日内瓦由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第25届大会通过;关于中立原则,该章程在导言中写道:“为继续赢得所有各方的信任,本运动在战争中不站在任何一边,在任何时候均不介入任何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性质的争议” 。
- François Bugnion,《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战争受害者的保护》(日内瓦:ICRC/Macmillan,2003年10月)。
- 马里恩·哈罗夫-塔维尔,《中立与公正:这些原则对于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重要性以及在适用这些原则方面的困难》,《红十字国际评论》,第273号,1989年11-12月,第536-552页。
- 让·皮克特,《红十字基本原则:评注》(日内瓦:亨利·杜南学院,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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