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2006 采访 美国有关被拘留者的政策和立法的发展: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立场 在接受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网站的采访时,该组织主席雅各布•克伦贝格尔(Jakob Kellenberger)谈到了最近美国针对反恐战争中那些被拘留者的政策和立法的发展。 问: 对于最近美国针对“反恐战争”中被拘留者的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变化,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如何反应? 美国政府最近针对被拘留者的拘留、待遇和审判问题做出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决策。这些决策包括:公布国防部有关拘留活动的一项指示和关于审讯的陆军战地参考手册、公开中央情报局的拘留活动以及通过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在仔细地审查这些决策进展并与美国政府就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及实际影响进行对话。 我们还记得在2006年9月以前,美国政府声称它给予被拘留者人道的待遇,“遵守国际人道法的原则”。在2006年6月哈姆丹(Hamdan)的最高法院裁决之后,美国政府承认《日内瓦公约》之共同第三条是适用于反恐战争中被拘留者的最低限度的法律标准。 在最近的声明中,美国国防部承认了《日内瓦公约》之共同第三条是其关押被拘留者所需要遵守的最低限度的法律标准。这是一项可喜的进展。 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案》的最初解释是什么? 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案是涉及一系列问题的复杂法律。其中有一些国内法问题,还有一些则涉及对包括国际人道法在内的国际法的解释。 我们对新立法的初步解释引发了某些关注和问题。例如,对谁是“非法的敌方战斗员”的宽泛界定以及禁止承认通过强行手段获得的证据。 该法案根据共同第三条所列的禁止条文建立了两级禁令,我们也同样对此表示关注。该法案规定了一系列所谓“严重违反”共同第三条的破约行为,而这些规定比第三条本身的规定更为宽泛(增加了强奸、性侵犯、生物实验和故意造成身体伤害),这一点值得注意。 同时,它略去了一些违反行为,根据美国国内法这些行为构成了战争罪。其中包括禁止损害个人尊严,特别如侮辱与降低身份的待遇,以及禁止剥夺公平审判的权利,这是国际人道法所规定的基本保护。这种对不同违反行为的区分破坏了共同第三条的完整性。 我们正在与美国就这些问题以及其它问题而进行主题对话。 问:你提到了共同第三条:它为何如此重要? 《日内瓦公约》之共同第三条——谓之“共同”是因为该条被纳入旨在保护战争受难者而于1949年通过的所有四个公约中——初次为国内武装冲突各方制定了规则。这些规则通过禁止谋杀、伤残肢体、酷刑、虐待、扣押人质、损害个人尊严,特别如侮辱与降低身份的待遇,来保护那些不实际参加或不再参加战事之人员。未经具有“文明人类所认为必需之司法保障”的法庭之宣判而遽行判罪也同样是被禁止的。该条款声明所列各项义务为冲突各方“最低限度”应遵守的规定。 随着时间的流逝,在共同第三条中所阐明的保护被视为在战争中维护人道的根本,以至于其规则目前被认作在任何形式的武装冲突中都必须遵守的“人道的基本考虑因素”。(《日内瓦公约》的其它部分仅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战争,包含不同类型的被保护者所享有的更加详细的保护措施)。共同第三条因而成为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偏离的基准线。它适用于对待落入敌方之手的所有人,无论他们在法律上或政治上被如何划分,或被何方拘留。 问:为何维护共同第三条的完整性如此重要? 正如刚提到的那样,共同第三条适用于对待落入敌方之手的所有人,无论他们被如何划分。毋庸置疑,无论某人因为何种无法接受的原因而拿起武器,都不应该剥夺其受保护的权利。 应该记住,共同第三条像整个《日内瓦公约》一样,是由经历过20世纪最黑暗时期、可能是整个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章节的专家起草的。如果认为他们对战争可能导致的伤害缺乏认识,这不免有些冒昧。共同第三条的全部规定旨在防止这些伤害。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其遍布全球的一线行动中以共同第三条作为基本法律框架。作为一个以保护和援助战争受难者为职责的组织,我们可以证实共同第三条作为鼓励遵守国际人道法的一个工具的核心作用。我们的工作以及从事相似任务的其他人的工作均以禁止谋杀、酷刑、损害个人尊严、剥夺公正的审判以及共同第三条的其它标准为基础。好在最近全球所有国家都成为《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 然而,对于任何法律部门而言,承认其法律约束的性质是确保其在实践中予以遵守的第一步。为了减轻战争中的苦难,应改变缔约国和非缔约国的行为。共同第三条已然成为,还必须继续成为这一不懈努力的明确的法律基准线。 问:人们应该如何对待那些恐怖行动的嫌疑人呢? 被怀疑犯有包括恐怖罪行在内的任何刑事罪的人,应受到起诉。但是他们必须被给予基本的司法保障——包括无罪推定、享有在公正独立的法庭受审的权利、获得有资格的律师辩护的权利、杜绝通过酷刑或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而获得任何证据。 我坚信有效的反恐战争和对这些基本规则的遵守是不矛盾的。 问:有些人在反恐战争中被美国拘留,即使他们并未受到刑事指控。 根据国际人道法,允许在武装冲突时由于紧急的安全原因而对人施行拘禁,只要奉行一些程序上的保护措施。人道法还规定,当拘禁这些人的原因不再存在时,在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情况下至迟在实际战事停止时,应将他们立即释放。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重申: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反恐战争引发之暴力局势的法律限定采取逐案分析的方法。我们相信国际人道法不是跨越一切的法律框架。它仅适用于武装冲突。如果该局势达不到武装冲突的门槛,就有其它的法律部门来规制未经刑事指控而对人实行拘留的合法性。 问:红十字国际委员一直要求获知与反恐战争有关的被拘留者的情况并要求接触他们。目前就这一问题我们的进展如何? 可能这个问题变化最大,因为美国当局现已承认中央情报局拘留活动的存在,而且已经宣布将此前被隔离关押的14名被拘留者移送至关塔那摩(Guantanamo),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代表在那里探视过他们。美国当局还称,已经没有人被关押在中央情报局的秘密拘留场所。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已对被秘密拘留的人表示关注并要求接触他们。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任何形式的秘密拘留都很关注,因为此类拘留违背了相关国际标准所规定的一系列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