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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title: Mine clea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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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004    
地雷清除
“地雷清除”是指对已知埋有地雷的某一特定地区内的所有地雷进行探测,拆除和销毁,以便使这些土地能够被安全地使用。有时它也被称为“排雷”或“人道排雷”。


地雷清除是消除杀伤人员地雷所带来灾害的关键。为确保受地雷危害地区的人们能够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不再害怕由那些埋在田地、牧场、小径和操场中的杀伤人员地雷所带来的死亡和破坏,清除地雷是十分必要的。

土地中的地雷被清除后,就可以用于生产,向各个家庭提供食物,并促进战后重建和经济发展。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就可以安全地重返家园。

清除边境地区和原前线地区的杀伤人员地雷,对改善正在从武装冲突中恢复起来的地区的安全局势以及建立邻国间的信任关系也是十分必要的。
《渥太华公约》对地雷清除有何要求?

《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渥太华公约》)对其所有成员国要求如下:
  • 对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一切已知或怀疑埋设有杀伤人员地雷的所有地区进行清查;保证尽早对所有雷区周边进行标记、监视和保护(可采用围筑护栏或其他方法),以便防止平民进入雷区被地雷所伤。
  • 尽早销毁雷区内的所有杀伤人员地雷,但这项工作至迟应于该国加入公约后满十年之时完成。第一个地雷清除的截止日期将于2009年届满。
在其管辖或控制区域内有雷区的《渥太华公约》的50个缔约国
要想符合《公约》规定的截止日期,无论是受地雷危害的国家还是捐助国,均需加大力量和资源投入进行地雷清除。“一个没有地雷的世界”内罗毕峰会(《渥太华公约》的第一次回顾大会)将为成员国提供机会,以评估它们迄今为止已取得的成绩,以及它们在排雷和其他与《公约》相关的行动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渥太华公约》的哪些缔约国负有地雷清除的义务?

截止到2004年8月,《渥太华公约》已有了143个缔约国。在这些国家中,有50个国家报告在其管辖或控制的领土内有雷区,或者根据它们所做的陈述被认为其境内有雷区。

如何开展地雷清除工作?

地雷清除是一个艰苦的、需要投入大量资源的过程。为了在《渥太华公约》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地雷清除工作,每个受地雷危害的国家都有必要制定和实施一个全国性的“地雷行动”计划,并将其在实施该方案方面所需的援助告知其他国家或相关机构。

制定一个全国性的地雷行动计划,通常要先对这个国家的状况作全面评估。接下来是对其雷区进行勘测,这包括绘制危险区域的地图,以及确定优先排雷的区域。勘测工作通常会根据每个雷区对平民居民的影响程度进行排序,受影响大的地区将被确定为优先排雷的地区。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萨拉热窝,挪威人民援助组织正在清除一个居民区内的地雷© ICRC/G. Diffidenti/ref. ba-n-00016-28
地雷清除行动运用以下三种主要技术中的一种或将几种技术结合使用:

  1. 利用金属探测器和挖掘工具进行人工排雷;
  2. 利用探测犬进行人工排雷;
  3. 利用机器进行机械排雷。

在正式交给当地社区使用之前,清除后的地区通常要经过各种检查,以确保人们能够相信土地可以被安全地使用。

实际上,在清除一个雷区时,排雷人员会将一切类型的战争残留爆炸物全部清除。这包括未引爆和被丢弃的弹药以及地雷。

地雷清除工作的现状如何?

在50个声明其境内有雷区的《渥太华公约》的缔约国中:
  • 2003年1月,哥斯达黎加成为第一个宣布已在其管辖和控制的地区内彻底清除了所有杀伤人员地雷的国家。2004年4月,吉布提成为第二个完成此项任务的国家。这意味着,该两个国家远远超前于它们在2009年到期的最后期限完成了排雷义务。
  • 预期不久将会有几个国家完成它们的排雷义务。洪都拉斯宣告它将于2004年底完成排雷工作。危地马拉正致力于在2005年完成,尼加拉瓜则完成期确定在2006年。
  • 阿富汗、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柬埔寨等许多受地雷危害的缔约国已制定并正在实施具体的排雷战略计划,以便在各自期限内完排扫雷工作。其他受地雷危害的缔约国如果要成功地在最后期限前完成任务,必须紧急地采取上述行动。根据《公约》的规定,所有受地雷危害的缔约国均应在2004年12月的内罗毕会议上提交它们的排雷计划。

我们不可能准确地知道,世界范围内还有多少个雷区有待清除。在勘测和确定有待清除的雷区方面,许多受地雷危害的国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在一些受地雷危害的国家中,在地雷问题的严重程度方面,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知识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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