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贸易条约》:减少苦难的历史时机

03-06-2013 发言

2013年6月3日,纽约,联合国总部,《武器贸易条约》开放签署,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副主席克里斯蒂娜•贝利的发言。

这是个历史性时刻。各国以前从未签署过一个致力于以减轻人类苦难为明确宗旨来规制武器贸易的国际性条约。常规武器的普遍可获性造成惨痛的人类损失,《武器贸易条约》是国际社会首次联合起来应对这一问题。

条约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当一国知道某类拟转让武器可能会被用于实施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或某些战争罪时,就应绝对禁止这类武器的转让。

我希望借此机会向引导此次进程的各国、向联合国、向莫里坦(Moritán)和伍尔科特(Woolcott)大使、向许多非政府组织以及国家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致敬,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带领我们走到这一步。我们的共同努力永久改变了做出武器转让决定的方式以及世界看待这类武器转让的态度。

《武器贸易条约》的每项条款都反映出明确的人道关注。条约前言部分认识到非法和未加管制的常规武器贸易带来的人道后果,以及平民在受武装冲突和其他形式武装暴力消极影响的人中占绝大多数,还有受害者常面临的挑战和他们在获得适当照顾、肢体康复及融入社会经济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条约的一条重要原则是明确承认了每个国家都有义务根据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的规定尊重和确保尊重国际人道法。值得一提的是,条约反复重申一个类似原则:尊重并确保尊重人权。所有这些申明都在支持该条约的明确宗旨:减少人类苦难。

这些申明也支持《武器贸易条约》的基本义务。条约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当一国知道某类拟转让武器可能会被用于实施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或某些战争罪时,就应绝对禁止这类武器的转让。另一项重要义务是要求每个国家评估转让武器遭到滥用的风险,也就是要确定拟出口武器是否会被用于实施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或国际人权法的行为。当一国政府发现存在实施这类违法行为的巨大风险时,则不得出口这类武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坚持认为,所有这些要求都是至关重要的,能够确保常规武器不会最终落入可能使用它们实施战争罪或严重违反人权法行为的各方手中。如果能按照要求以连贯一致、客观和非歧视的方式来实施上述规定,这些条款将对实现条约的人道宗旨起到很大帮助。

对一系列常规武器及其弹药和零部件的规制也反映出条约的人道宗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999年就武装冲突中武器获取和平民处境问题开展的研究表明,对小武器和轻武器控制不力助长了违反国际人道法和人权法的行为,并阻碍了援助活动。这些武器已经有很多在流通,但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所指出的,“它们的价值有赖于不间断的弹药补给。”鉴于此,条约对武器弹药转让的禁令将确保在短期内产生积极影响。最后,条约规定了有关记录和报告的义务,这将使各方有可能监督条约遵守情况并采取后续跟进措施,进而有助于确保该条约能够尽量以最好的方式加以实施。

签署这部条约确实是一项重要进步,但真正衡量成功的标准是未来几年条约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切实改善受害者的生活。如果各国只是签署该条约,却继续向曾实施严重违反人道法行为的交战方转让武器,或为自己的转让行为留有余地,这会严重损害《武器贸易条约》的人道宗旨,更确切地说是会损害条约的可靠性。忠实地阐述和实施该条约将有助于保护世界各地数百万人的生命和安康。多国政府都宣称他们打算以最有利于实现条约宗旨的方式适用这部条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此表示欢迎。我们鼓励其他国家在签署和批准该条约时也这么做。我们呼吁所有国家都加入条约并促进其人道宗旨。

在其开展工作的大多数国家中,摆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面前的一大挑战是因常规武器国际转让的管制不力对平民造成的严峻后果。能够在国际法这个重要进展中发挥作用,令我们倍感荣幸;我们期待继续与各位合作,确保这部条约的承诺尽快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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