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被羁押人员更好的保护
联合国大会于2015年12月17日一致通过了《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的修订版。该修订版反映出1957年以来关于被羁押人员权益和刑事司法的许多重要发展。
联合国大会于1957年首次通过 《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规则》被推广到全世界,各国政府和监狱当局往往将之视为被羁押人员待遇标准的首要文献。《规则》在许多监狱法规中都有所体现,是检查和监管机制(以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使用的重要框架,用以评估在押人员的居住条件和所受待遇,并向负责当局提出建议,确保上述两个评估项目尊重人的尊严。
该修订针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关注的重要领域,其中包括:
- 尊严及安全,公正及非歧视,对酷刑的绝对禁止等基本原则;
- 在押人员档案的管理,在押人员被捕和收监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工作;
- 在羁押场所获取和提供医疗服务时医疗道德的重要性;
- 限制、纪律和惩罚;
- 纪律处分程序中公平审判原则的应用;
- 单独监禁的定义及其使用限制;
- 使用戒具的严格规定和限制;
- 搜查在押人员、监室和访客的程序;
- 通知在押人员及在押人员进行申诉;
- 与家人和外界的联系;
- 对羁押期间死亡、失踪、酷刑以及其他形式的虐待进行调查;
- 独立检查(新版《规则》关于独立检查的规定包括羁押场所的所有信息、在押人员数量、其位置/待遇/居住条件,自由选择羁押场所和受访人,以及保密性私下会见);
- 员工培训的内容,包括协商和调解技能。
虽然《规则》属于软法文件,但是其中的各要素反映了条约法义务。其他条款反映了其他国际软法文件、对联合国特别程序的建议和评论、职业道德守则等。
《规则》修订版又称为《纳尔逊·曼德拉规则》,以纪念这位已故南非总统给后世的遗赠。他本人坐监27年,一生致力于倡导对在押人员权利的尊重。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积极参与了修订过程。尽管我们所做的工作有限,但还是促成了修订版问世。它也许将能极大地改善对在押人员的保护,而改善程度现在取决于实施这些规则的政治意愿,目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对《规则》进行宣传。
接下来有哪些工作?
一致通过修订版的各缔约国应使羁押场所相关各方获知《规则》修订版已经得到通过,并了解其主要改动和增添的内容,以便他们能开始使用新规则。
负责羁押场所的当局应开展以下工作:
- 策划《规则》的宣传方案(包括翻译工作,确保译文易于理解),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复训方案;
- 启动重要法律法规的更新程序;
- 考虑使用7月18日(纳尔逊·曼德拉国际日)作为羁押问题的宣传机会,这也是《规则》通过时提出的建议。
有关当局应将《规则》发放给以下人员:
- 在押人员;
- 在押人员家属;
- 法律代表;
- 内部及社区医疗机构;
- 监管和检查机构;
- 负责在押人员释放的准备工作和安置工作的机构;
- 员工培训机构;
- 学术机构;
- 律师协会;
- 法律援助和法律辅助机构;
- 司法机关;
- 警察及检察部门;
- 任何探视和(或)试图援助在押人员的个人或团体(领事代表、宗教组织,非政府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