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

2016年《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大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发言

《化学武器公约》第二十一届缔约国大会,11月28日—12月2日,荷兰海牙

我们强烈谴责任何一方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化学武器。我们对2016年持续使用此类武器的指称深感焦虑。

《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最为成功的国际协议之一。随着192个缔约国承诺彻底销毁各种化学武器并防止重蹈化学战争的覆辙,该《公约》已基本得到普遍批准。

如今,由于各国没有任何理由不加入该《公约》,各缔约国必须更加努力地推动该公约的普遍化。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各缔约国一起,呼吁余下的5个国家(朝鲜、以色列、埃及、巴勒斯坦和南苏丹)立即批准或正式加入该《公约》。

《公约》对一类武器的全面禁止源于由来已久的对使用毒物作为作战手段的禁令。禁止使用生物武器的规定庄严载入《1925年日内瓦禁止毒气议定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如今已成为习惯国际人道法的一条规则,对所有武装冲突的各参与方,无论是国家还是非国家武装团体都具有拘束力。该禁令具有绝对且深远的意义,既涉及简易化学武器,也涉及传统化学武器。

然而,尽管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的规定具有普遍性并对武装冲突各方都具有拘束力,但近期事件还是考验了该规定的效力。《化学武器公约》各缔约国均负有义务拥护该禁令并确保其得到普遍遵守。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过去4年中在叙利亚发生的反复使用化学武器的行为感到震惊,此类行为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一个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的调查结果中得到证实。我们强烈谴责任何参与方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化学武器。我们也对2016年间针对化学武器继续得以使用的指控深表忧虑。要绝对禁止这种不人道的作战手段,任何使用化学武器的行为都构成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

防止今后再次出现使用化学武器的行为必须成为各缔约国压倒一切的要务,同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乐于看到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执行委员会在2016年11月11日的决议表示欢迎。该决议谴责使用化学武器的行为,呼呼所有各方不再使用化学武器,并主张对相关责任方进行问责。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再次以人道的名义,恳请叙利亚、伊拉克和其他地方的武装冲突各方遵守该禁令。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赞扬了各国政府、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和联合国在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储备、调查有关化学武器使用的指控以及归因责任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

为防止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的规定进一步弱化,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还要重申另一个问题,即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研制并使用剧毒化学物质(所谓的"失能性化学战剂"或"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化学品")以将其作为执法武器这一问题上所持的立场及其对各国政府的呼吁。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科学顾问委员会2016年4月的报告重申,就该问题的技术讨论已经十分详尽。确实,这并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政策和法律问题,同时也是人道关切问题,这也正是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的实质。

自2013年2月以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立场一直是用于执法目的的有毒化学武器应仅限于催泪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恳请各国政府,首先确定相关国家政策,其次与所有国家政府开展集体讨论来澄清这个问题。

有32个国家共同向大会提交了一份题为《将用于执法目的的作用于中枢神经的化学品雾化》的文件。该文件认为有必要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决策机构内部展开国际讨论,以处理该问题给《化学武器公约》造成的重大风险。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该观点表示欢迎。

我们敦促各国政府共同听取该呼吁,同时,一些国家已经确认了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用于执法目的的的有毒化学武器仅限于催泪弹。我们继续呼吁其他各国加入他们的行列。

这反映了自《化学武器公约》生效以来所有国家政府的普遍做法,同时也巩固了《公约》的目的和宗旨。

最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恳请各缔约国恪守各自承诺,彻底销毁并不再使用各种化学武器,并防止各种化学武器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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