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与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合作
为确保尊重国际人道法,国家必须建立惩治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机制。惩治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经常需要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不仅因为相关诉讼参与人(被告人、受害人、证人等)可能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身处不同的国家,还因为最严重的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被认为影响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如果与此类犯罪相关的证据位于起诉国以外的国家或者在几个不同的国家,国家之间的合作也十分必要。考虑到这些关切,国际法在引渡和在押人员移交、国际司法合作、与特设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合作等事务方面规定了合作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