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阁下,今天,我想提请诸位关注三个急需采取这一方法的领域:
一、确保基本的基础服务
正如我之前所讲,人道组织不能实际取代一个正常运作的公共部门,我们也无法全面满足阿富汗人民的需求。救援是一种可在当下拯救生命的必要的权宜之计。
至关重要的是要向非安全部门的行政服务雇员支付工资,以确保基本服务的提供。这建立在已有的技术能力之上,能够为可持续的未来奠定基础。
我们和其他人道机构已准备扩大并复制这一模式,包括在其他部门当中。
二、限制性措施
一些限制性措施已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为人道应对行动创造了更有利的环境。例如,目前已有允许开展广泛人道活动的一般性许可,。
然而,为了满足阿富汗人民目前的需求,要发出更明确的信号,允许与非安全领域的某些政府部门直接接触,以确保基本服务的提供,如医疗、教育、供水和公共卫生服务。
在联合国安理会第2615号决议获得一致通过后,人道机构若想信心十足地开展工作,唯一的障碍就是阿富汗的其他合作伙伴,如澳大利亚、日本、德国和意大利,能否在其国内法律中执行这一例外规定。
三、银行和流动资金危机
银行和流动资金危机正在对整个经济以及人道机构有效扩大活动规模的能力产生破坏性影响。单一的解决方案是不够的,必须与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的技术伙伴合作,特别是与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合作。
要支持阿富汗中央银行,使其得以履行核心职能,如管理货币供应,进行外汇拍卖,以及管理和监督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这种支持可以来自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或亚洲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或者通过有信誉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