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核武器的世界:来自尼日利亚的呼吁

一个无核武器的世界:来自尼日利亚的呼吁

随着世界正在努力应对新的安全挑战,此刻的全球领导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应该坚持国际人道法的规则与原则,以确保从地球上消除具有灾难性人道后果的武器,例如核武器。
报道 2021-12-24

英文文章原载于法律与政策博客
中译文原载于法眼看南海公众号

法蒂玛·阿尔卡利是国际人道法的副教授,目前在尼日利亚阿布贾尼罗河大学工作。在本文中,她认为2017年的《禁止核武器条约》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机会,并呼吁所有国家通过加入该条约来履行其对核裁军的承诺。

2015年7月,阿布贾大学的学生协会——国际人道法倡导者俱乐部(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Advocacy Club)成员围着学校步行数小时,旨在提高人们对迫在眉睫的核武器现实的认识。对尼日利亚和其他地方的许多人来说,核武器只是一个遥远的故事,只是少数几个国家的武库中拥有核武器,时不时成为国际辩论的话题。许多学生甚至对这些武器的灾难性后果没有丝毫认识。

作为国际人道法教授,我注意到,关于战争手段和方法的初步讲座引发了一场熟悉的讨论,一些学生认为需要更多的国家发展或获取核武器以保持或获得国际关注度。

常被问及的问题引出了一个共同的思路:"如果超级大国继续保留其核武器,那么阻止其他国家获取其核武器的理由是什么?" 支持这一观点的论点对于一位国际人道法教师来说是棘手的、震耳欲聋的、令人疲惫。这是一个反复出现的循环,在每一次学术会议上越发如此。正如在这些永无止境的争论中,人们总是试图平衡一方面出于军事优势而拥有核武器的倾向,另一方面国际人道法在防止使用具有灾难性人道后果的武器方面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仅仅陈述法律并不足以让学生立刻"理解"。问题总是接踵而来。取而代之的策略必须是超越文本和原则,吸引学生进入危险和严峻的现实中去,而这一点最好是在他们自己发现时实现的。在课堂上,我们寻求改变教学方式,通过更深入地探讨国际人道法的精神,使用核武器的后果以及核武器和核废料的生产、现代化、储存和处置的普遍影响。一旦人们意识到核武器令人毛骨悚然的现实,学生们最终会自然而然地感到有必要举起旗帜并进行宣传。

从头开始

任何关于核武器的讨论的出发点都应该是它们可怕的爆炸物当量。1945年8月,日本广岛和长崎两市发生的原子弹爆炸造成了灾难性后果,这段历史记录揭示出当年这些核武器已经能够造成如此巨大破坏的可怕事实,但其效力远远无法与当今一些拥核者军武库所藏的核武器相比。广岛和长崎的毁灭提高了国际社会对核武器危险的认识。接踵而至的管制核武器的呼声,推动了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国际法律框架的制定。

在讨论环节中,学生们常常好奇为什么核武器这种最有力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比化学和生物武器破坏性大得多,但生化武器都因其灾难性的影响而被取缔——持续了70多年,却没有一部全面的法律将其取缔。一些人认为,核武器问题被卷入强权政治中,拥核国家推动了对核武器的审议,其重点是控制扩散而不是彻底消除核武器。因此,可以认为,2017年之前的主要核武器条约——1968年的《核不扩散条约》的真正重点是防止非核武器国家发展核武器或从核武器国家获取核武器。虽然条约中规定了各国就停止军备竞赛并进行核裁军的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1996年关于以核武器相威胁或使用核武器是否合法的咨询意见中,国际法院谈到各国有义务真诚地进行并完成谈判,以便在严格和有效的国际管制下实现所有方面的核裁军。

人道强硬路线:全面禁止

几十年后,世界终于达成了一项全面禁止核武器的实质性条约。2017年7月7日,联合国122个会员国通过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禁止核武器条约——《禁止核武器条约》。至少需要50个国家的批准,该条约才能生效。其首要考虑是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再使用核武器。在序言中,该条约将核武器的危险与1945年对日本核攻击幸存者的现实生活经历联系起来。

2017年条约全面禁止任何涉及核武器的行为。回顾1968年《核不扩散条约》,它规定缔约国开发、测试、生产、制造,以其他方式获取、拥有或储存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是非法的。《禁止核武器条约》进一步禁止任何受援国直接或间接转让核武器或爆炸装置。重要的是,该条约明确禁止使用和威胁使用核武器。它还要求核武器国家销毁其现有的核武器。

截至今天,已有46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禁止核武器条约》。尼日利亚是最大的支持者之一, 在今年8月6日,广岛原子弹爆炸75周年之际批准了该条约。该条约得到了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一些国家的大力支持。然而,尽管条约广受欢迎,但对其执行问题的答复仍然不确定,因为没有一个核武器国家及其盟友是条约的缔约国,也没有表示支持条约的迹象。

虽然略显多余,但仍要指出,要使条约得到成功和全面实施,核武器国家必须进行合作,成为条约缔约国并积极实施,因为条约的很大一部分涉及核武器国家。事实上,约文中已承认《公约》会遭到反对,因此第12条要求各缔约国鼓励其他国家签署、批准、核准或加入,最终以各国普遍加入为目标。

呼吁采取行动

毫无疑问,无论在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中还是非国家行为体不分皂白的攻击中,使用核武器都将给人类和自然环境造成灾难性的局势。核事故的可能性也依然存在,核武器留在地球上的每一天,都会有人因此健康状况恶化。只要一些国家继续拥有核武器,其他国家也会感到有权拥有核武器。

《禁止核武器条约》是一项实质性的、全面的和全球适用的条约,这是迈向无核武器世界的重要一步,也是反对使用和拥有核武器的不断发展的规范。1968年《核不扩散条约》的191个缔约国仍然负有在所有方面实现核裁军的条约义务。2017年《禁止核武器条约》为履行这一义务提供了机会,应责成《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所有缔约国都承诺遵守2017年的《禁止核武器条约》。

在支持那些禁止违反国际人道法原则的武器的条约方面,非洲国家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一贯表现出禁止核武器的坚定承诺,《佩林达巴无核武器区条约》(Nuclear Weapons Free Zone Treaty of Pelindaba)获得压倒性支持就是佐证。为了加强这一承诺,其他非洲国家效仿尼日利亚,批准新的《禁止核武器条约》,继续为世界其他国家树立榜样。

为实现一个无核武器的世界而奋斗的每一滴能量都是重要的。世界领导人和政策制定者、非政府活动家、教师和他们的学生都可以在他们的影响范围内发挥作用,从努力批准相关条约到进行宣传并提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