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与使命

为受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影响的民众提供人道援助、推广保护战争受难者的法律,是我们依据日内瓦四公约所负有的职责。

The ICRC takes action to assist the victims of armed conflict and other violence, and promotes respect for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职责与使命

我们开展工作的基石包括由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及其两个附加议定书组成的国际人道法、《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以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的决议。

在采取行动援助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受难者的同时,我们还促进对国际人道法的尊重及其在国内法层面的实施。

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倡议下,各国在1864年通过了首部《日内瓦公约》。自此,我们在整个运动的支持下,不断敦促各国政府对国际人道法进行调整以应对局势的发展变化,尤其是现代作战手段和方法的发展,以便为冲突受难者提供更有效的保护和援助。

如今,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对所有国家都具有约束力,其旨在于武装冲突期间,保护武装部队中的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以及战俘和平民。目前已有超过四分之三的国家成为日内瓦四公约两个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第一附加议定书》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第二附加议定书》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特别要指出的是,这些条约明确制定了保护平民不受敌对行动影响的规则。2005年《第三附加议定书》允许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内的各国红会使用一个新增标志——红水晶。

使命宣言

我们不选边站队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公正、中立和独立的组织,其特有的人道使命是保护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受难者的生命与尊严,并向他们提供援助。

我们是国际人道法的捍卫者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还通过推广和加强人道法与普遍人道原则,尽力防止苦难发生。

我们是世界范围内最大的人道工作网络的一部分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创建于1863年,它是《日内瓦公约》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发起者。在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期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成员开展的国际行动。

我们的法律地位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受《瑞士民法典》第60条及之后条款支配的社团。

为履行我们的人道职责和使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享有等同于国际组织的地位,并在开展其工作时具有国际法律人格。

主席寄语

Mirjana Spoljaric Egger

现在正是将战争法提升为政治优先事项的时刻。

米里亚娜·斯波利亚里茨

常见问题

  • 我们的使命是保护受武装冲突影响民众的生命和尊严,并为他们提供援助,如食物、洁净水、医疗服务和住所。我们还致力于预防和减轻受内乱、紧张局势等其他暴力局势影响的民众所遭受的苦难。

  • 我们通过宣传、提高认识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人道价值及人道原则。我们致力于提高各方认识,使其了解武装冲突对平民的影响;倡导保护弱势群体并维护其权利;促进国家、武装团体及其他相关参与方尊重国际人道法。我们还与各国政府和非国家参与方开展对话与合作,以促进他们将人道原则纳入其政策与实践当中。

  • 中立原则是指导我们开展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这项原则意味着,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始终保持中立立场,在武装冲突和政治争端中不选边站队。这样,我们才能为前线需要帮助的民众提供人道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