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的历史

14-03-2006

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已经为人道工作服务了一个多世纪——为那些受冲突影响的人及那些援助他们的人提供保护。2005年12月,除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之外,又创建了一个新增标志——红水晶。下文介绍了这些标志的历史。

   

 
1859 
 

十九世纪之前,各国用以辨认武装部队医务人员的标志各不相同。一般而言,这些标志并不为大家熟知,很少受到尊重也无权得到任何形式的法律保护。

至十九世纪后半叶,武器技术的迅猛发展导致战时死伤人数的大幅增加。

1859年6月24日,意大利统一战争正在进行。瑞士公民亨利•杜南因私出游至索尔费里诺镇。在那里,他目睹了45000多名士兵的痛苦,他们被遗弃在战场上,或死或伤。

返回日内瓦后,亨利•杜南开始创作一本书并在书中提议彻底改善为战争受难者提供的援助。

 
1862 
 

1862年,《索尔费里诺回忆录》出版。该书提出了两个建议:1

  • 每个国家都应在和平时期建立志愿者团体,旨在于战时照顾伤亡人员;

  • 使各国就保护战场上的急救志愿者和伤者问题达成共识;

第一个建议是目前183个国家红会的起源;第二个建议则是目前已获192个国家签署的《日内瓦公约》的起源。

 
1863 
   

1863年2月17日,五人委员会,即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前身,召开会议以研究杜南的建议。

会议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通过一个法律支持的特殊标志,以表示对军队医务人员、急救协会志愿者以及武装冲突受难者的尊重。

标志要样式简单,易于辨认,尽人皆知,而且不分敌友,一视同仁。任何人使用的标志都必须一样而且获得普遍承认。

1863年10月26日,第一届国际大会召开。来自14个政府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通过了十项决议,规定建立伤兵救护协会——未来的红十字会以及后来的红新月会——大会还决定将白底红十字作为统一的特殊标志。

 
1864 
 

1864年8月的外交大会旨在将1863年通过的决议转化为条约规则,大会通过了《日内瓦第一公约》。

现代国际人道法由此诞生。

《日内瓦第一公约》承认白底红十字标志为唯一特殊标志。

由于此标志的目的是反映武装部队医务人员及其所享有保护的中立性,所通过的标志是将瑞士国旗的颜色翻转而成。

数年以来,瑞士已经稳固地在实践中确立了其永久中立地位,而且1815年的《维也纳条约》和《巴黎条约》巩固了这一地位。此外,白旗一直是谈判或投降意愿的标志;向诚心诚意举白旗的人射击是不可接受的行为。

由于其对比强烈的色彩,最后确定的标志具有易于制作并在远处就能够辨认的优点。

 
1876-1878 
   

在俄罗斯-土耳其战争期间,奥斯曼帝国宣布将使用白底红新月标志代替原来的红十字标志。在尊重红十字标志的同时,奥斯曼当局认为红十字本身的特性冒犯了穆斯林士兵。在冲突期间,红新月标志暂时得到了承认。

 
1929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1929年召开的外交会议旨在修订《日内瓦公约》。土耳其、波斯和埃及代表团要求承认红新月以及红狮与太阳标志。在漫长的讨论之后,会议同意在红十字标志之外承认这两个特殊标志;但是为了避免标志的泛滥, 只有已使用这两个标志的三个国家得到了授权。

根据《日内瓦公约》的规定,这三个特殊标志具有同等地位。

目前,151个国家红会使用红十字标志,32个国家红会使用红新月标志。

 
1949  
 

1949年召集的外交会议旨在于二战之后重新修订《日内瓦公约》,会议研究了旨在解决标志问题的三个建议:

  • 荷兰建议选择一个新的唯一标志;

  • 有些国家建议恢复仅使用红十字标志的做法;

  • 以色列建议承认其武装部队医务人员所使用的红大卫盾这一新的特殊标志;

三个建议都遭到了反对。

会议表示反对保护性标志的泛滥。红十字、红新月和红狮与太阳仍是唯一得到承认的三个标志。

 
1980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宣布放弃其使用红狮与太阳标志的权利,并使用红新月作为其特殊标志。然而,如果其它新标志得到承认,该国保留重新启用红狮与太阳标志的权利。

 
1992  
 

1949年决议之后,有关标志的辩论仍在继续。一些国家及其救护协会仍想使用各自国家的标志,或同时使用十字和新月标志。至20世纪90年代,在某些难以解决的冲突中,人们非常关注红十字或红新月的中立性是否得到尊重。1992年,当时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公开呼吁创建一个不具有任何国家、政治和宗教涵义的新增标志。

 
1999  
 

为从本质和程序方面,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永久性办法以全面解决标志问题,1999年的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批准了成立一个各国和各国红会的联合工作组的建议。

 
2000 
 

工作组意识到大多数国家及其红会都对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具有深厚感情。因此,如果想找到一个得到普遍认可的解决办法,唯一的方式就是采纳一个不具有任何国家、政治或宗教涵义的新增标志。

新标志的设计应令使用该标志的国家红会能够:

  • 嵌入一个十字或一个新月;

  • 并排嵌入一个十字和一个新月;

  • 嵌入任何其它正在使用中并已经通告《日内瓦公约》保存国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标志。

 
2005 
   

在2005年12月于日内瓦举行的外交会议期间,各缔约国通过了《日内瓦公约》的《第三附加议定书》,在红十字和红新月之外创建了一个新增标志——红水晶,它解决了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多年来一直面临的问题,包括:

  • 那些不愿使用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的国家有可能使用红水晶标志从而作为正式成员加入运动;

  • 同时使用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的可能性。

 
2006 
 

2006年6月,又一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在日内瓦召开,旨在修订运动章程,从而将新标志的创立纳入章程条款。

 
2007 
 

2007年1月14日,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生效(在两个国家批准议定书六个月后)。这最终完成了确立新增标志供政府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使用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