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周前,我访问了摩苏尔,这个城市所经历的战斗可作为伊拉克战争的缩影。战争造成的巨大破坏惨不忍睹,与此同时,虽然并非显而易见,但我能清晰感受到社会结构正在土崩瓦解。
对于全球受冲突与暴力影响的社区,无论是在叙利亚、南苏丹、也门、缅甸还是其他国家,情况均为如此。冲突会直击社区核心,使其四分五裂。
全球冲突地区数百万民众日日承受歧视,遭到排斥。这种排斥使民众在不同程度上蒙受耻辱:
有些人,如性暴力幸存者及残疾人士,成为了全社会避之不及的对象,遭到忽视。人们对他们视而不见,对他们的诉求充耳不闻。他们无法获得基本服务,参与社区活动,也无法求学就业。
其他人,如被控实施了恐怖行动,但未经司法进程就遭到羁押之人、与敌方有所关联之人,包括外国战斗员的家属,则以惩罚之名而遭到蓄意排斥。
社会分裂会逐步升级为代际的暴力循环,各国应如何修复?和平运动又应如何发起,以确保社会公正,且敌方人员也得到人道待遇?
国际人道法与国际人权法能为我们提供一些答案。它们体现在公正、非歧视、包容与平等的原则中,也体现在人道、尊严与变革的推动力中。
国际人道法从不评判战斗的动机;也从不歧视其保护对象。因为人道为人人。
今年是《日内瓦公约》签署70周年。70年前,全球刚刚历经惨绝人寰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没有一个国家会希望重蹈覆辙。
那时,各国体会到切肤之痛,认识到在保护身处敌国境内,包括出于安全原因而被敌方羁押的平民方面,法律仍存在空白。在当时,被占领土的数百万平民没有得到任何保护,他们遭到驱逐、成为人质、或被拘留在集中营内。
正是因此,保护平民——普通的男性、女性与儿童——成为了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义务。
而减轻民众苦难的人道精神与决心又是如此强烈,所以1949年的相关磋商工作仅仅持续了四个月。
不过磋商进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各方人员认识到了两难境地,其中包括各国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利,并在制定人道法时审慎兼顾军事必要性与人道考量,从而为受冲突影响的民众提供最佳保护。
各位同事,
2019年,我们仍需大力开展对话,攻坚克难,探讨如何在当今复杂的战争当中适用法律:如今的冲突日益旷日持久,并越来越多地发生在城市的人口稠密地区;战斗呈现非对称性,难以区分平民与战斗员;但平民却受到更甚于以往的伤害,污名化现象极为普遍。
这些探讨绝非轻而易举,直截了当;同时,国家与民众的安全等安全要务必须得到维护。但正如在1949年一样,对话与行动必须首先关注保护大量受影响的平民及丧失战斗力的人员,并维护他们的权利与尊严。
国际人道法坚决抵制一些危险的观念,如由于某些团体毫无人性,所以即使弃之不理,或对其实施虐待,也不应受罚。但事实上,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
国际人道法能够帮助各国社会在战争结束之后团结民众,重新共同生活,因为该法最为重视受排斥群体得到人道待遇并保有尊严,而非助长报复行动。
国际人道法能够在遵守反恐行动的基本原则以及应对非对称战争方面为我们提供指导。
同等重要的是,开展人道行动需要不受约束、不加歧视。如果人道行动存在犯罪风险,或因主权立场过分强硬、制裁程序繁复及反恐措施而受到阻碍,公正的人道组织将无法及时为民众提供有效援助。
恪守人道原则,还代表人道组织自身也必须更具包容性:需要向受冲突影响的社区交予更多权力,并积极发现遭到歧视、受到忽视或隐蔽生活的群体。
鉴于这项工作的紧迫性,昨天,秘书长与我以及倡议人朱利安娜·吕桑热女士共同发表讲话,指出我们未能解决性暴力与基于性别的暴力所造成的巨大伤害。这些违法行为常常为耻辱所遮蔽,且未得到处理。我们代表各自的组织作出承诺,将为全球性暴力的幸存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距离《日内瓦公约》的诞生已经七十年了,我们正在寻求开展新的对话,在这些艰难问题上达成新的共识。
各国自1949年之后继续前行,我们也应当吸取教训。最低限度的人道标准已得到普遍认同。我们不应再次付出更多惨痛代价,才重新达成这一认识。公正与人道的倡议者现在应当行动起来,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