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冲突中儿童的法律保护

国际人道法为儿童提供了广泛的保护。不论是在国际性还是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儿童都可从为没有参与敌对行动的平民所提供的一般保护中受益。应确保非战斗员的平民受到人道对待,并受到有关敌对行动之法律条款的保护。考虑到儿童的特殊脆弱性,1949年《日内瓦公约》(这里指《日内瓦第三公约》和《日内瓦第四公约》)及其1977年《附加议定书》(《第一附加议定书》和《第二附加议定书》)制定了一系列给予儿童特殊保护的规则。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儿童不会丧失受特殊保护的权利。《附加议定书》、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以及特别是其最近的《任择议定书》也对儿童参与敌对行动做出了限制。

武装冲突中儿童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