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军事:和武装冲突法的规定步调一致
中国人民解放军——世界上人数最多的武装部队——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大约15年合作的结果是结成了独特的促进国际人道法发展的关系。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最近编制了一个旨在指导和对武装冲突法(一系列规则包括在战争时期规范军事行动的日内瓦公约)进行培训的录像带。
这部录像带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长期合作的里程碑,而且还是支持他们为提高国际人道法知识所做的努力的最新教学工具。
长期稳定的合作
这种关系的建立可追溯到1989年,他们邀请了一个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团访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日内瓦的总部,并邀请他们参加在意大利圣雷莫的国际人道法学院开展的关于武装冲突法的一个军事课程。相关的访问在接下来的几年间一直在进行中。
作为第一次接触的结果,一系列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代表团传授给武装安全部队的与武装冲突法相关的研讨会,分别于1991年在西安(为军队的政治委员),1993年在南京(陆军),1995年在广州(海军)和1997年在上海(空军)进行。所有的这些活动都是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开展活动和联络的协调者 - 和中国红十字会的共同组织下进行的。
1996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地区性武装安全部队部在曼谷的设立加强了这种关系。“这便于了与北京军队方面的经常性联系,为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内推广武装冲突法并将其纳入到培训计划中,促进了双方的理解和共同开展工作的方法。”曼谷武装安全部队部的负责人Aleardo Ferretti解释道。
“我们应邀在中国国内最有声望的两所军事学院做了报告——北京的国防学院和石家庄的陆军学院。我们还在西安帮助指导第一节课,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培训自己的相关武装冲突法培训和指导人员的培训课程。”
数以千记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讲课教材和文件的复印件已被翻译成了汉语,特别是《武装冲突法参考手册》,武装冲突法的教师培训和辅导教材,和一本关于作战行为及海战法的参考手册。
最近的成果包括制作了一个在营级范围内传播武装冲突法的光盘,指挥官手册(连级),士兵卡片和一部用于训练的录影带。20分钟的训练录影带解释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武装冲突法教育的背景,并阐述了应用于战斗或操作的基本原则。录影带还有英文版本。
国际和地区性研讨会和协商会
自1998年以来,中国人民解放军每年都派出许多官员到圣雷莫(意大利)参加学习,200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名高级陆军上校被学院选任为班长。同年,中国参加了在日内瓦举办的军队首脑第四次培训会议,西安政治学院的院长作为特邀嘉宾进行了演讲。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派代表团参加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组织的各种武装冲突法的地区性研讨班(1991年在新加坡和1997年在曼谷的),以及派员参加那些在东南亚国家联盟地区性论坛(由23个国家组成)框架下的,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联合组织和发起的研讨会。分别于1999年在威廉姆城(澳大利亚)和2001年在曼谷举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已经很清楚的认识到,在亚洲-太平洋地区武装部队范围内给予武装冲突法培训的实际的和积极的地区性意义”,阿莱亚尔多·费雷蒂(Aleardo Ferretti)说。“使这一项目具有如此深远意义的是,中国在将国际人道法纳入到培训计划中方面为其他国家作了榜样。”
在澳大利亚和泰国地区性研讨会的鼓励下,中国决定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合作,于2003年组织自己的武装冲突法研讨会,命名为武装冲突法:回顾与展望。由于SARS在中国的爆发,这一研讨会不得不推迟,将于2004年6月初在西安的解放军政治学院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