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道法与中国:历史大事记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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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政府向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宣布加入《日内瓦公约》。
- 11月21日:中国批准1899年《海牙第三公约》,即《关于1864年8月22日日内瓦公约的原则适用于海战的公约》。
1906
7月6日:中国在参加日内瓦举行的外交审议大会后,签署1906年修订的《日内瓦公约》。
1907
6月12日:中国批准1899年《海牙第二公约》,即《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及其附件。
1909
11月27日:中国批准1907年《海牙第十公约》,即《关于日内瓦公约的原则适用于海战的公约》。
1910
1月15日:中国批准1907年《海牙第三公约》即《关于战争开始的公约》、《海牙第五公约》即《中立国和人民在陆战中的权利和义务公约》、《海牙第九公约》即《关于战时海军轰击公约》,和《海牙第十三公约》即《关于中立国在海战中的权利和义务公约》。
1917
5月10日:中国批准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即《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及其附件、《海牙第六公约》即《关于战争开始时敌国商船地位公约》、《海牙第七公约》即《关于商船改装为军舰公约》、《海牙第八公约》即《关于敷设自动触发水雷公约》,和《海牙第十一公约》即《关于海战中限制行使捕获权公约》。
1929
- 7月27日:中国签署了1929年的两部日内瓦公约,并在参加了外交审议大会后,于1935年11月19日批准了这两部公约。
- 8月24日:中国批准《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
1935
11月19日:中国批准《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的公约》和《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
1942
从1942年4月至1950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通过其驻上海代表处继续在华开展人道工作。
1943
1943年4月至1945年底: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重庆事实上设有一个代表处。
1949
1949年8月12日通过了保护战争受难者的日内瓦四公约:保护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的《日内瓦第一公约》、保护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的《日内瓦第二公约》、保护战俘的《日内瓦第三公约》和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第四公约》。
1951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时任主席保罗·吕埃格尔应政府邀请首次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2
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声明,宣布承认由中华民国政府于1949年8月12日签署的日内瓦四公约。
1956
1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批准《1949年8月12日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
1981
9月14日:中国批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即1980年《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1983
- 4月18日:中国批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 9月14日:中国批准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和《第二附加议定书》。
1984
11月15日:中国批准《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
1991
12月29日:中国批准《儿童权利公约》。
1997
4月25日:中国批准《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2000
1月5日:中国批准《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1954年《海牙公约》)及其《第一议定书》。
2004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西安联合举办武装冲突法研讨会,亚太地区19个国家约40名军官参会。研讨会旨在提高军事人员认识,了解国际人道法在当今战略环境的重要作用。
2005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中国外交部签署《总部协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从曼谷迁至北京。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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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立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促进该法的传播及实施,加强国际合作,并就该法的特定领域开展研究。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主席和秘书处设立在中国红十字会,外交部、国防部、司法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派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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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中文网站 正式启用,成为国际人道法中文资料的主要来源。2024年启用的新网站改进了功能及用户体验,在线获取国际人道法资料更为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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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与香港红十字会联合举办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之后,第一届年度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中国赛) 在中国北京举行。2007年以来,共有2780名学生参加了17届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年均参赛高校47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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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中国外交部联合举办 国际人道法研讨会 ,纪念日内瓦四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通过3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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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国际人道法第一卷:规则》中文版正式出版,分析了习惯国际人道法规则,包含了相关条约法的详细摘要和全球范围的国家实践。在该领域没有批准重要条约的情况下,这一出版物意义重大,明确了对一切武装冲突中各方均有约束力的国际人道法的共同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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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中国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2009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联合举办研讨会,纪念日内瓦四公约通过60周年,就国际人道法具体领域、发展和国内实施等方面展开学术讨论。
2010
中国批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即《1980年〈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第五号议定书》。
2011
第一届国际人道法暑期班在北京大学成功举办。自2011年以来,共计470人参加了12届国际人道法暑期班。暑期课程为学者和政策制定者提供了独特平台,促进彼此交流,深化对人道挑战和人道行动的理解,并促进中国对国际人道法的研究和教育。
2014
9月22-27日:
第八届军事行动国际规则高级研讨班 在中国西安举办。
本次研讨班共同举办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来自58个国家的80多名高级军官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代表参与其中。与会者能够在真正国际化的环境中分享经验、成果和最佳实践,进一步了解在具体行动中如何应用这些法律。
2015
9月24-25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共同举办国际人道法和武器的圆桌会议。
2016
首届“人道之星”国际人道法网络知识竞赛启动。这一竞赛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公众对国际人道法以及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有关知识的关注和理解。截至2024年,已举办了八届国际人道法网络知识竞赛。
2017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共同举办研讨会,纪念日内瓦四公约1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通过40周年。研讨会分析了国际人道法的关键问题、两个附加议定书的主要成就以及面临的挑战。
2018
5月8日: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五届亚太地区海上武装冲突研讨班 在上海举行(首次在中国举办)。研讨班为期四天,来自亚太地区19个国家的35名高级军官就海上武装冲突以及海上人道行动等相关议题开展讨论。
2019
2019年9月7日, 日内瓦四公约通过70周年纪念研讨会 在北京举行。研讨会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中国国际法学会共同举办,旨在回顾和介绍国际人道法领域的挑战和新发展,并为促进国际人道法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提供平台。
2020
中国加入《武器贸易条约》。这是中国积极参与武器贸易国际治理和维护国际与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举措。
2021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共同举办了“复杂时代国际人道法:经典问题与新前沿”国际学术研讨会。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来自高校、军方和政府的学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专家以及法学生共60余人参会,就国际人道法在时代背景下的重要议题展开交流。
2022
新版《〈日内瓦第一公约〉评注》中文版 于9月出版。《评注》对公约进行逐条阐释,反映了过去七十年的法律与实践发展,是实务工作者和学者的重要工具。
2023
6月10日:新版《〈日内瓦第二公约〉评注》中文版在2023年于上海举行的“海上武装冲突法的当代发展与挑战:从1949到2023”学术研讨会上发布。
2024
5月25日:值日内瓦公约通过75周年,及1954年《海牙公约》通过70周年之际: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吉林大学共同举办了“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75周年:国际人道法与和平”学术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