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做出的定义

21-01-2014 常见问题

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网站及其他地方可以查阅到许多相关文件,介绍该组织有关酷刑和虐待的立场及其为终止这些做法所采取的措施。但任何有关该问题的讨论都需要对所使用词汇达成一致的理解,因此我们决定在此列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有关四个关键词的定义。

酷刑:造成严重的肉体或精神折磨或痛苦,并且实施目的在于获取情报或供状、施加压力、进行恐吓或羞辱。

残忍或不人道(同义词)待遇:造成严重的肉体或精神折磨或痛苦的行为,或严重侵犯个人尊严的行为。此类行为与酷刑不同,其实施不需要出于某种特定目的。  

羞辱性或有辱人格的(同义词)待遇:切实严重侮辱或严重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其强度令任何明理之人都感到愤慨。  

虐待一词并非法律用语,但包括上述所有行为。

请注意在我们的一些出版物中(包括《红十字国际评论》第93卷第882期),在英文版有关残忍或不人道待遇的定义中我们不慎未提及肉体折磨或痛苦(原文为法文)。上述有关残忍或不人道待遇的定义,包括肉体折磨或痛苦,体现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有关该问题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