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敌对行动的国际法对作战方法和手段予以限制
有关武装冲突中行为的国际法的目的是在合法军事行动与减轻人类(尤其是平民)苦难的人道目标之间寻求平衡。历史上有关作战行为的不成文协定于19世纪演变为正式的法律限制条款,最终形成了日内瓦四公约等条约。
主要原则包括区分原则(区分军事目标和民用物体)、比例原则(手段与目标相匹配)以及禁止不分皂白的攻击、恐吓平民、劫持人质和使用人盾。
国际人道法还包括保护伤者、尊重医疗设施、保护文化财产和环境,以及有关武器使用的法规,包括禁止生物、化学和激光致盲武器以及杀伤人员地雷。2008年的《集束弹药公约》是较为近期新增的一项公约。